本譯本正在校對中:經文由印本(新約 1872 年、舊約 1874 年)的掃描件辨識而成,校核尚未完成;標有記號的經節仍待核對。

This edition is still being verified: the text was read from scans of the print (New Testament 1872, Old Testament 1874) and the checking is not finished; marked verses are still under review.

出埃及記 21

出自 4Disci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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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 出埃及記 > 第 21 章

出埃及記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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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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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話譯本全文 出埃及記 21

1 現有例條、你當傳給百姓、說 2 你若買希伯來人爲僕、他可以事奉你六年、到第七年、可以白白的出去任他由自◇ 3 他若孤身來便可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也當與他同去。 4 若主人賜給他妻、爲他生了兒女妻和兒女仍歸主人他可以孤身出去◇ 5 若僕人說我愛我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出去自由。 6 主人便當領他到士師那裏、帶他到門旁、或到門框旁、主人用錐穿他的耳、他就永遠事奉主人。 7 若有人賣女爲婢、不必、像僕人那樣出去。 8 主人選定之後、若不喜歡他、便當許他贖身、主人已經薄待他、就不可將他賣給異邦人。 9 若與自己的兒子選定、就當待他如娶來的女子。 10 若他另娶一妻、待那女子衣與食並好合的事、仍不可間斷。 11 倘待他間斷這三樣、他便可不交納贖銀白白的出去。◇

12 人若打死人、必當治死。 13 若非有心殺人、是天主偶然送到他手裏殺的、我必設下一個地方、叫他可以逃避。 14 若因仇恨用奸謀殺人、就是逃到我的祭壇上、也當將他治死。 15 打父打母的、必當治死。○ 16 拐帶人口、無論賣給別人、留在自己手下、必當治死。○◇ 17 咒罵父母的、必當治死。○ 18 人若彼此相爭、或用石砍、或用拳打、被傷的尙不至死、僅止躺臥在牀 19 後能起來、拄杖出來行走、打他的可以免死、但當將他躭悞的工夫用銀賠補、並且請醫將他治好 20 人若用棍責打僕人婢女、打死在手下、必當償命。 21 若過一二日方死、就可以不償命、因爲是他自己的銀子買的。◇

22 人若彼此相爭、打傷孕婦墮胎、尙不至喪命、應當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銀數在士師面前罰他 23 若有損害、就當以命償命 24 以眼償眼、以牙償牙、以手償手、以腳償腳 25 以烙償烙、以傷償傷、以打償打。 26 人若打壞僕人婢女一隻眼、就當因打壞他的眼將他放去、任他自由 27 若打掉僕人婢女一個牙、就當因打掉他的牙將他放去、任他自由。 28 若牛觸死人、無論男女、當用石頭將牛砍死、郤不可吃這牛的肉、牛的主人無罪。 29 若牛素來觸人、已有人告訴牛主、牛主竟不拘索、遂致觸死男、或觸死女、就當用石頭將牛砍死、也必叫牛主償命。 30 若罰他贖命的銀子、應當照着人所要的給足。 31 牛若觸死人的兒女、也按此例辦理。 32 牛若觸死人的僕婢、牛主應當出銀三十舍客勒、給那僕婢的主人、也當用石頭砍死牛。◇ 33 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葢、有牛或驢陷在井內◇ 34 井主當將牛驢的價值賠還本主、死牲口歸自己。 35 若這人的牛觸死那人的牛、應當賣了活牛平分價銀、也當平分死牛 36 若牛主知道這牛素常是好觸的、並不拘索、就當以牛償牛、死牛歸自己。

經文標記: ◇ 讀法仍在對照印本校核中 · 本節的起訖位置仍在校核中

主要心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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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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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資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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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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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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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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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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