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譯本正在校對中:經文由印本(新約 1872 年、舊約 1874 年)的掃描件辨識而成,校核尚未完成;標有記號的經節仍待核對。

This edition is still being verified: the text was read from scans of the print (New Testament 1872, Old Testament 1874) and the checking is not finished; marked verses are still under review.

民數記 35

出自 4Disci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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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 民數記 > 第 35 章

民數記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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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話譯本全文 民數記 35

1 主在摩押平原、在耶利哥的約但河邊、曉諭摩西說◇ 2 你吩咐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得的地業中、將城邑給利未人居住。又將那各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 城邑他們可以居住、郊野他們可以牧羣畜、殖貨財。 4 給利未人的郊野、就是在城的四面、從城根起、量一百丈爲郊。 5 其外又東量二百丈、南量二百丈、西量二百丈、北量二百丈、爲野。城在當中、這就是歸他們的各城的郊野。 6 給利未人的諸城、其中當有六座逃城、就是你們所當豫備的、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此外還有四十二城。 7 你們所當給利未人的共四十八城並屬各城的郊野 8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其中當分些城邑與利未人、多得的多給、少得的少給、各按所得的地業給利未人城邑◇

9 主吩咐摩西說、◇ 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到迦南地◇ 11 必當定出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 12 悞殺人的可以在逃城躲避報仇的人、不至死等著站在會衆面前聽審判。 13 你們所豫備的逃城、應當有六座。 14 在約但河這邊豫備三城、在迦南地豫備三城都爲逃城 15 凡以色列人和住在以色列人中的客旅若誤殺了人可以往這六城逃避。 16 人若用鐵器打死人、就是故殺人的、必殺不赦。 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人、就是故殺人的必殺不赦。 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人、就是故殺人的必殺不赦。 19 報仇的必要殺那殺人的、一遇見他就將他治死 20 人若恨惡人、將他推下去、或特意將物扔在人身上致傷人命◇ 21 或有仇恨、用手打人致死、這都是故殺人的、必殺不赦。報仇的一遇見他、就將他治死。 22 若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下去、或無心將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在看不見的時候將可以殺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那人死亡、他原與他無仇、也不是要害他。 24 會衆應當按例在殺人的和報仇的中間、審問判斷。◇ 25 會衆必救這殺人的脫離報仇的人的手、叫他投奔逃城、住在其中、直到受聖膏的祭司長死了。 26 殺人的若出了他所逃奔的逃城境外 27 報仇的在逃城的境外遇見這殺人的、就將這殺人的殺死、報仇的無罪。 28 因爲殺人的原當住在逃城、直等到祭司長死了、祭司長死後、殺人的方可以囘他的本土。◇ 29 這爲在你們所住的地方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30 凡殺人的有人作見證殺人的必殺不赦、只是不可憑一人的見證殺他。◇ 31 凡當治死的殺人的人不可準他贖命、必殺不赦。◇ 32 凡逃奔到逃城的、祭司長未死之先、不準他贖罪囘本土。 33 不可污穢你們所居住的地、殺人流血、就是汚穢地、若有人殺人流血在地上、若不將殺人的人殺了流他的血、地決不得潔淨 34 不可使你們所居住的地染污穢、因爲我住在那地在以色列人中間◇

經文標記: ◇ 讀法仍在對照印本校核中 · 本節的起訖位置仍在校核中

主要心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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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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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資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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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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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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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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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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