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譯本正在校對中:經文由印本(新約 1872 年、舊約 1874 年)的掃描件辨識而成,校核尚未完成;標有記號的經節仍待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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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 5
尼希米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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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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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百姓和他們的妻、向他們族弟兄猶大人大聲呼號。 2 有的說、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人口甚多、必須買糧食吃度命。 3 有的說、我們須典質我們的田畝葡萄園房屋、買糧食充飢。 4 有的說、我們己經典了田畝葡萄園、借了銀子、與王納錢糧※ 5 我們的身體、也與我們本族的人身體一樣、我們的兒女、也與他們的兒女一般、現在我們將兒女賣給人作奴婢我們的兒女已早有爲婢的、我們無力自救、我們的田畝葡萄園也歸了別人了。
6 我聽見他們呼號和這些話、便甚發怒。 7 我心裏籌畫、遂責備官長牧伯、對他們說、你們向你們本族的人取利麼、我又招聚大會衆斥責他們。 8 說、有我們本族的猶大人賣給異邦人、我們盡力將他贖出、你們竟將本族的人賣給本族的人麼、他們都無話可答。 9 我又對他們說你們所行的不是、你們行事當敬畏我們天主、不然難免被我們的仇敵異邦人恥笑。◇ 10 我和我本族的人並我的僕人、也曾借給百姓錢穀、我們大家不如都免了他們的債。 11 如今將他們的田畝葡萄園橄欖園房屋並向他們取了來的錢穀酒、油、的利、都歸還他們。 12 衆人都說我們必歸還不再向他們取利必遵著你的話行我便召了諸祭司來叫衆人起誓必照著這話行 13 我遂抖漏我的胸懷、說、凡不照這話行的天主必也這樣使他失落家宅產業使他也這樣空匱、毫無所有、會衆都說、阿們、又讚美天主。於是百姓都照著這話行◇
14 自從王派我作猶大地的方伯、從亞達泄西王第二十年、直到第三十二年、共十二年、我和我本族的人並沒有吃方伯的廉俸。 15 在我以前的舊方伯、向百姓勒索供給、每日向他們索要糧食和酒、並銀四十舍客勒、他們的僕從、也訛索百姓、惟獨我因敬畏天主不這樣行。 16 我並且盡力修築城牆、連田地也沒有置買、我的一切僕夫、也都聚集作築城的工 17 有猶大人和官長一百五十人、並從四圍來見我們的異邦人、都是在我席上吃飯 18 每日用一隻牛、六隻肥羊、又用許多飛禽、每十日內用許多各樣的酒、雖如此、我仍不要方伯的廉俸、因爲百姓的差役己經繁重◇※ 19 求我天主記念我怎樣待這百姓、施恩與我。
主要心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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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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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資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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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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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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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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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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