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譯本正在校對中:經文由印本(新約 1872 年、舊約 1874 年)的掃描件辨識而成,校核尚未完成;標有記號的經節仍待核對。

This edition is still being verified: the text was read from scans of the print (New Testament 1872, Old Testament 1874) and the checking is not finished; marked verses are still under review.

利未記 6

出自 4Disci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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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 利未記 > 第 6 章

利未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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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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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官話譯本全文 利未記 6

1 主吩咐摩西說◇ 2 人若得罪干犯主、或人將物件託他看守、或爲貿易交與他財物、他昧下不認、或奪人財物、或騙人錢財 3 或拾人遺物不承認、若於這幾樣起假誓得罪 4 他這樣得罪有愆之後、就當將那所奪的、所騙的、人所交託他的、人所遺失他揀拾起來的都歸還◇ 5 無論他起假誓不認何物、都當在獻贖愆祭的日子將原物還給本主、另外加五分之一。 6 又當按你所估的價、用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交與祭司、獻與主爲贖愆祭。 7 祭司在主面前爲他贖罪、他無論罪犯那款、必得赦免。

8 主吩咐摩西說◇ 9 你將燔祭的例條曉諭亞倫和他的衆子、說、燔祭的例條就是這樣、這燔祭應當終夜至明燒在壇上、壇上的火應當永焚不滅。 10 祭司當穿白細麻衣、也當穿細麻布底衣遮葢下體、除掉壇上火化的燔祭的灰、倒在壇旁。◇ 11 隨後祭司脫了這衣、換上別的衣服、將灰拿到營外、倒在潔淨地方。 12 惟壇上的火、當永焚不滅、祭司每日早晨、燒柴在火上、在其上設擺燔祭、又燒酬恩祭牲的油 13 壇上的火、當永焚不滅。○

14 素祭的例條就是這樣亞倫的後嗣、應當將祭物奉到主前到壇前。 15 從其中取出所當供獻的麵和油一把、並取麵上所有的乳香、焚在壇上爲祭、這爲在主面前的馨香 16 素祭所剩下的亞倫和他的後嗣可以吃、應當作無酵餅、在聖所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17 燒餅不可攙酵這是從獻與我的火祭上賜與他們的分、這為至聖的物、與贖罪祭贖愆祭一樣 18 亞倫的後代、凡男丁纔可以吃、他們從獻與主的火祭上得此、爲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凡摸這物的必爲聖。◇ 19 主又吩咐摩西說◇ 20 亞倫和他的衆子、在受膏的日子所當獻與主的素祭、就是用細麵以法十分之一爲常獻的素祭、早晨獻一半、晚上獻一半。 21 調油在𨭃上做成、浸在油中、擘分爲塊、獻爲素祭、在主面前爲馨香◇ 22 亞倫的子孫、凡接續他受膏爲大祭司的、都當如此供獻在主面前、當盡行焚燒、這爲永遠的定例。 23 凡祭司所獻的素祭、應當盡燒不可吃。

24 主又咐吩摩西說◇※ 25 你曉諭亞倫和他的衆子、說、贖罪祭的例條就是這樣、應當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在主面前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物。 26 贖罪祭牲的肉、獻祭的祭司可以吃、應當在聖所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27 凡摸這祭牲的肉的必爲聖、這祭牲的血、灑在衣服上、那件衣服、必須在聖所洗淨。 28 煮祭牲的肉的器皿、若是瓦的、就當打碎、若是銅的、就當用水洗淨 29 這肉是至聖的、惟作祭司的男丁可以吃。 30 凡贖罪祭、若拿血進會幕爲要在聖所贖罪、那祭牲的肉不可吃、應當用火焚燒◇

經文標記: ◇ 讀法仍在對照印本校核中 · 本節的起訖位置仍在校核中 · ※ 原印本如此(照原頁保留)

主要心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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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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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資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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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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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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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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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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