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譯本正在校對中:經文由印本(新約 1872 年、舊約 1874 年)的掃描件辨識而成,校核尚未完成;標有記號的經節仍待核對。

This edition is still being verified: the text was read from scans of the print (New Testament 1872, Old Testament 1874) and the checking is not finished; marked verses are still under review.

加拉太書 3

出自 4Disciples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English EN  ·  Español ES  ·  Português PT  ·  עברית HE  ·  العربية AR  ·  Русский RU  ·  Deutsch DE  ·  Français FR  ·  中文 ZH  ·  தமிழ் TA

聖經 > 加拉太書 > 第 3 章

加拉太書 3

← 加拉太書 2 加拉太書 3 加拉太書 4 →

經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北京官話譯本全文 加拉太書 3

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曾在你們眼前、好像有耶穌基督明釘在十字架上、是誰迷惑你們、叫你們不從眞理呢 2 我只問你們、你們受了聖靈、是因遵行律法呢、還是因聽信福音呢。 3 你們旣受聖靈入門竟要靠儀文成全、有這樣無知的麼如果終久無益、◇ 4 你們豈不徒受許多的苦麼。 5 賞你們聖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是因遵行律法呢、還是因聽信福音呢。

6 卽如亞伯拉罕信了天主、他的信便稱爲義 7 從此你們可知信主的人、纔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8 按聖經、天主豫知將來要叫異邦人因信得稱爲義、就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必因你得福。 9 可見信主的人、與信主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0 凡倚靠行律法的功勞的、都是被咒詛的、如經上說、人若不全行律法書上的命令、就必被咒詛。 11 沒有人靠著律法、在天主面前得稱爲義、這是明明的、因爲經上說、義人因信得生。 12 律法不本乎信、只說人若遵行條誡、就得生命。 13 基督爲我們受了咒詛、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爲經上說、凡挂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14 如此亞伯拉罕的福、可以因基督耶穌臨到異邦、叫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 弟兄們、我今且照著人的話說、人旣立定了約書、就無有敢廢棄加增的◇ 16 所應許的話、是向著亞伯拉罕和他子孫應許的、並不是說衆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這人就是基督 17 我說天主指著基督豫先所立定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後的律法廢掉、以致所應許的歸於虛空◇ 18 承受基業、若因律法、就不算爲應許、亞伯拉罕的基業、是天主施恩應許賜給他的。

19 這樣說來、律法有甚麼用處呢、說、原是爲罪過設立的、等候那受應許的子孫來到、這律法是託天使傳授的、有中保經手的。 20 旣有中保、就不是一面的事、一面就是天主。◇ 21 這樣、律法與天主的應許、有相反麼、斷乎沒有的、若有能彀把人救活的律法、這律法就必使人得稱爲義了。 22 但是按著聖經、衆人都在罪裏、叫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信他的人 23 信主的道理、還沒有出現、我們被律法拘管關鎖、等候那信主的道理顯出來 24 如此、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面前、使我們因信得稱爲義 25 信主的道理旣、已出現、我們就不在師傅的手下◇ 26 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天主的兒女了。 27 因爲凡受基督的洗的、都有基督的樣式、 28 信奉基督、並不分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自主的、是爲奴的、是男、是女、你們旣作基督耶穌的門徒、便都是一樣的◇ 29 你們旣是屬乎基督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照著應許承受基業的人了。◇

經文標記: ◇ 讀法仍在對照印本校核中 · 本節的起訖位置仍在校核中

主要心得 [編輯]

尚無內容

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尚無內容

救恩資訊 [編輯]

尚無內容

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尚無內容

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尚無內容

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尚無內容

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尚無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