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譯本正在校對中:經文由印本(新約 1872 年、舊約 1874 年)的掃描件辨識而成,校核尚未完成;標有記號的經節仍待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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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9
申命記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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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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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天主耶和華將列國滅絕、將他們的地賜你、使你能驅逐他們、住他們的城邑、佔他們的房屋。◇ 2 你就當在你天主耶和華所賜你的地分別出三座城來。 3 將你天主耶和華所賜你的地分作三區、又當修理道路叫殺了人的人可以逃奔那裏去、 4 殺了人可以逃到那裏保全性命的、就是素常與人無仇恨誤心殺了人的 5 卽如與同伴進樹林砍伐樹木、手裏拿著斧子伐木、斧頭忽然飛出去、中在同伴身上砍死了、這人可以逃到那城裏保全性命。 6 恐怕報仇的人心內如焚、追趕他、若是道路太遠、必至追上他將他殺死但他是不該死的、因爲他與被殺的原無仇恨 7 所以我吩咐你說、你應當分別出三座城來。 8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敬愛你天主耶和華、常常行他的道你天主耶和華必照著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將他所許給你列祖的全地都賜給你、◇ 9 叫你的境界寬廣、那時你當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設三座城。 10 免得無辜的血流在你天主耶和華所賜給你爲業的地上、也免得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11 人若怨恨人、等有機會起來擊殺他、傷了他的性命、逃到這三城內的一城 12 他本城的長老、就當打發人去從那裏將他帶出來、交給復仇的人手中將他治死。 13 你的眼不可顧惜他、這樣、以色列人中可以除掉流無辜的血的罪、你便可以得福。
14 你在你天主耶和華所賜你爲業的地上、不可挪移先人所定的地界、侵佔鄰舍的田地。 15 人無論犯甚麼罪、行過甚麼惡事、不可憑一個見證定他的罪、總要憑兩三個見證的話定案。 16 若有妄作見證的起來作見證、說、某人行惡 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當近到主前、站在當時的祭司和士師面前 18 士師就當細細的究察、若果然他是妄作見證的人、果然妄作見證要害他的弟兄、 19 就當將他所要加給他弟兄的害加在他身上、如此、從你們中間將惡除掉。◇ 20 使別人聽見懼怕、不再敢在你們中間行這樣的惡事。◇ 21 你眼不可顧惜他、應當以命償命、以眼償眼、以牙償牙、以手償手、以腳償腳。
主要心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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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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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資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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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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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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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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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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