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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18
申命記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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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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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祭司的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在以色列人中必不得地爲業可以吃獻與主的祭物、算爲他們的業 2 利未支派在他們弟兄中間必不得地爲業、他們必靠主爲業、照著主所應許他們的話。◇ 3 民獻祭牲無論是牛是羊、按著定例有祭司所當得的分、應當將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4 首先收成的你的穀酒油和你首先剪下的羊毛、也當歸給祭司。 5 因爲你天主耶和華從你們衆支派中將祭司選擇出來、叫他和他的後代永遠奉主的名侍立事奉。 6 若有利未人秉著自己的心願、無論從他所居住的以色列人的那一城出來、到了主所選擇的地方 7 也奉他天主耶和華的名、和他的弟兄、就是在那裏侍立在主面前的別的利未人一樣事奉 8 也當與他們一同得分吃所獻的祭物、他賣他祖父的產業所得的錢財在外。
9 你到了你天主耶和華所賜你的地、不可傚法如今在那裏居住的諸民、行他們所行的可憎惡的事。◇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或女從火中經過、也不可有占卜的、有邪術的、打數的、行巫術的 11 書符念咒的、拘魂的、跳神的、問死人的 12 凡這樣行的都爲主所憎惡、因爲這些國民行這些可憎惡的事、你天主耶和華在你面前將他們驅逐。◇ 13 你應當在你天主耶和華面前爲完全人 14 你所要驅逐的這些國民、都聽信行巫術的和占卜的人的話、只是你天主耶和華斷不許你這樣行。
15 你天主耶和華必在你弟兄中間爲你立一個先知、與我一樣、你當聽從他。◇ 16 當日你在何烈山、在大會的日子、曾求過你天主耶和華、說、願我天主耶和華不再叫我聽見他的聲音、不再使我看見這烈火、恐怕我死亡。 17 那時主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18 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爲他們立一個先知、與你一樣、我將我的言語傳授與他口中、使他將我所吩咐他的話傳給他們。◇ 19 若有人不聽我的話、就是先知奉我名說的話、我必討他的罪。 20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名傳我所未曾吩咐他傳的話、或託別神的名傳話、就當將他治死。 21 你們心裏若說、先知所傳的話、我們怎能知道是主吩咐的不是。◇ 22 凡先知奉主名傳話、若是不成就、無效驗、這就不是主吩咐的話、是先知擅自說的、你們不要懼怕他。◇
主要心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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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耶穌/道即天主之處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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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資訊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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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言之宣告/應驗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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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經文/敬畏主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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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的敬虔品行/誡命/禁令/順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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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與參考資料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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